比利时签证的颁发主要取决于外国旅客赴比利时旅行目的和逗留时间,主要有C、D两类,其中D类签证为长期签证,停留期在90天以上、最长有效期为一年。

D类签证适用于在某一申根国家停留超过90天的、学习、工作、与家庭团聚的外国人及互惠生、研究学者等。如目的地为比利时,只能向比驻外使领馆申办。持有者抵比3个月内须到比有关部门申办居留证,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在申根区内另一国家180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比利时亲属团聚并长期居留就属于D类签证,比利时公民、在比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的家人可以因亲属关系申请该类签证,包括配偶、子女(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限定为18岁以下,比籍华人可放宽至21岁以下)、父母。

申请长期签证时,需提供:

(一)在比利时停留期内的经济来源(资金担保)证明文件;

(二)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的旅行保险;

(三)比驻外使领馆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6个月内有效);

(四)经公证和认证的无犯罪证明(6个月内有效);

(五)向比利时内政部外侨局缴纳管理费的汇款凭证。

此外,根据不同的入境目的(如此文的家庭团聚),还需提交如下证明或文件:

(1)与之团聚的比利时公民或在比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居留证复印件 ;

(2)经认证的由比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亲属或血统关系(如结婚证、出生证)的文件的公证书(6个月内有效);

(3)比利时房产证明或正式登记过的租房合同等团聚后可提供足够住房的证明;

(4)在比利时一方团聚人拥有稳定、充足偿付能力的证明 ;

(5)在比利时一方团聚人已加入一个互助保险公司且该保险覆盖所有家庭成员的证明;

家庭团聚签证持有者抵比后,须前往比利时市政当局报到,经审查通过后可获得有效期一年或以上的居留证。如发现申请时提交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或存在欺诈情形,上述居留证将被撤销。

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上述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为基本材料,比驻外使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

2、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申请签证时可先提供机票订单,获得同意颁发签证时再确认购买机票。

3、比驻外使领馆会要求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假期或准假证明。

4、比签证审批程序较多,应尽量提前递交申请。停留期不超过90天的短期签证,一般需提前1至2个月申请。签证申请需由本人亲自到比在华签证申请中心递交,并口头说明旅行目的及相关情况。

5、如申请遭拒,比驻华使领馆会告知申请人拒签的理由,申请费用不返还。

6、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国籍相同,并已加注在大人的护照上,可与陪同旅行的父母、祖父母或监护人使用同一本护照。否则,应拥有个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未成年人单独与父母以外的人旅行,应拥有其父母或监护人签署的同意出行声明。该声明要经当地政府认证。如父母离异,儿童随其中一方旅行,需经另一方同意。

7、持普通一次入境申根签证只能一次出入申根国家。一旦进入申根国家区域,包括机场短期转机,离开后不能再返回。持多次出入境申根签证,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入出申根国家,但停留时间在180天内累计不能超过90天。

8、持有效签证抵比后,当事人须亲自前往住地所属市政府登记,签署抵达声明。持此声明最长可在比停留3个月,签证上标明停留期少于90天的除外。

9、在比使用的中文公证文书须附法文、荷兰文或英文译文。

10、即使持有比驻华使领馆或其他申根国家颁发的有效签证,比边检人员也有权拒绝签证持有人入境。

11、比不向中国公民颁发落地签证。

通常来说,希望与家人一起在比利时居住的外国人必须向负责其家人居住地的比利时外交或领事馆提交申请(参见在国外提交的申请)。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比利时提交申请(参见在比利时提交的申请)。但在比利时可以提交家庭团聚申请的情况有限,只有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家庭成员才可以在比利时提出请求, 其余人员必须在国外提交请求。

 

  • 家庭团聚者是成年比利时人,提交家庭团聚申请的人是:
    欧盟或相关国家的公民
    第三国国民
    家庭团聚者是一名比利时未成年人(仍在努力)
    家庭团聚者是欧盟或同等国家的公民,而家庭团聚申请人是第三国国民
    家庭团聚者和家庭团聚申请人均为第三国国民
    这些页面上提到的附录是 1981 年 10 月 8 日关于外国人进入领土、居住、建立和驱逐的皇家法令的附录。

比如网友小新卖蜡笔@百度的网友问题求助:

最近,我们正在准备申请比利时的家庭团聚签证。我们在巴黎已经住了四年,今年刚刚结婚,计划定居在比利时,因为我的丈夫是比利时人。原本我打算申请D签证,但在上周去市政府提交文件时,他们告诉我可以申请一种名为“Family reunification with a Belgian national who has not exercised his right to free movement (article 40ter)”的签证。

市政府告诉我,D签证每年都需要申请一次,而这个新签证可以一次性获得多年有效期,预计为五年。我在网站上查找了一下这个签证的具体信息,但仍然不太明白。有没有人有过类似的经历?或者有人知道这个签证的具体内容吗?谢谢大家的帮助

上面提到的(article 40ter)就适用于在比利时提出申请,暨“家庭团聚者是成年比利时人”,包括“家庭团聚者是欧盟或相关国家的公民,而家庭团聚申请人是第三国国民”也可以在比利时当地提交申请,通过居住地调查、证据提供、移民局审核等系列严格手续后,审核通过可签发F卡。

而当家庭团聚者和家庭团聚申请人均为第三国国民时,要求会更为严格,以下情况可在比利时提出家庭团聚申请:

  1. 申请家庭团聚的人已经获得在比利时有限期限内居留的授权(A卡或H卡),并且满足家庭团聚的条件。 
  1. 家庭团聚申请者无需持有申根地区短期停留签证且满足家庭团聚条件。 
  1. 申请家庭团聚的人已获得比利时结婚或合法同居目的的签证,并且其计划在签证到期前已经实现。
  1. 特殊情况 导致家庭团聚申请人无法在国外提交申请(签证申请)。

如果申请家庭团聚的人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则必须向国外提出申请(签证申请)。 

程序的进程取决于家庭团聚申请人的情况。